近几年每当距离麦收前一个月,有很多地方的农民会将还没充分灌浆的青棵小麦提前收割,加工成干花工艺品或割青作饲料的视频便会在互联网上流传,并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每亩青麦加工成黄金大麦(干花工艺品)的收入比传统卖粮收入要高出几百元”、“将青麦收割喂牲口,每亩1500,比卖粮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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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论的重点还是在于主粮生产用于“非粮化”到底应该不应该?
持肯定观点的群体认为: 粮食不值Q的当下,农民利用自己家承包地获取更高的生产效益,这无可厚非,国家看到农民能通过这种行为提高种粮收益也应该支持;农民在自家承包地上,想种什么种什么,想怎么卖粮就怎么卖粮,他们又不傻,肯定是拣划算得来。
持否定观点的群体认为: 眼看生长几个月的小麦就要成熟收获了,偏偏被割青他用了,这是对粮食的浪费。耕地上就应该种出供人们果腹的口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这一现象在网上被广泛热议。仔细分析起来,确实双方都有各自的道理。
前几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严防‘割青毁粮’”被明确写入了这份文件中,这也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一号文件在粮食生产领域的第一个“严防”。足见国家的重视程度和国家对此事件的态度,从侧面也反映出了“割青毁粮”现象对国民口粮安Q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影响。
其实不单单是一号文件作出了如此规定,‘割青毁粮’现象本就是一种违法生产现象。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民承包地是农民承包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而农民获得的是承包地的使用权,因此农民对于没有所有权的承包地,在生产管理和利用上需要遵从一定的规则。
法理上:主粮 “非粮化”生产已涉嫌违法
还是刚公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也明确要求:
要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利用优先序,加强动态监测,有序开展试点。
这也就表明,在自家承包耕地上并不是我们认为的农民想种什么就可以种什么,想怎么卖就怎么卖。
其实近些年国家从粮食安Q的高度出发,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制定出了严格的耕地种植用途管制政策:
比如2020年一年国家就连续印发与此相关的两个文件:《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同时指出要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民口粮安Q生命线。
2021年国家又发布《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耕地用途“五不得”和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的规定。
对于耕地利用优先顺序问题,在2020年印发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中,明确指出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将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基本农田将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上,可以适度进行非食用农产品的生产。
而用小麦青棵加工成工艺品,原本就背离了粮食生产的初衷,连非食用农产品也算不上,因此虽然是生产的小麦主粮,但是不作粮用,显然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另外,我国在2021年印发了《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规定将对农村耕地加强动态监管,防止耕地转变为其他农用地,防止耕地的“非粮化”利用和生产。对于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用地案件将进行严格查处。
对于小麦青棵加工成工艺品和割青饲用现象,虽然也是小麦主粮化种植,但是却背离了主粮化生产的意义,因此从法理角度上来说,农民利用耕地进行“非粮化”生产和主粮“非粮化”利用都是一种违法现象,也是今年一号文件提出的原因和我国以后要禁止的情况,为的是耕地主粮化生产能够落到实处,进而确保国民的口粮安Q和国家粮食战略安Q。
公义上:主粮 “非粮化”生产是一种浪费和不负责任
农民也是一种职业,每一种职业都有其“职业道德”,农民在承包地上为社会生产、提供粮食,这就是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让主粮“非粮化”利用,将失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这是对农民这一职业的不负责任。
想着自己辛劳经营几个月即将成熟的人们赖以果腹的粮食被当作工艺品、饲料卖掉,这是一种多大的浪费啊。想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前,人们靠吃树皮、吃草根维持生计的年代,如果能看到后辈人将粮食给浪费掉,我想祖辈们也是会给我们耳光的。
端稳“中国饭碗”,装好“中国粮”,这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需要我们千千万万个农民和农业科学家去努力实现、长期奋斗的结果。口粮不仅仅关系着国民的温饱,还牵扯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中国人的饭碗需要大家一起端。
你对主粮“非粮化”生产和 “非粮化利用”有什么看法?